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

    联系:陆先生

    手机:

    Q Q:1546270123

    邮箱:1546270123@qq.com

    小程序

    十堰废旧金属回收公司,24小时接听您的电话

    2024-04-22 08:00:01 122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称为“返回废钢”、“自产废钢”或“循环废钢”。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但也受到时效有效性、疲劳性等因素的影响,而性能有所降低。普通钢厂自产废钢约为钢产量的15~25%;特殊钢厂达30~50%。

    废钢铁中禁止混有炸弹炮弹等爆炸性武器弹药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混有两端封闭的管状物、封闭器皿等物品。禁止混有橡胶和塑料制品。

    废钢铁中不应有成套的机器设备及结构件 如有,则必须拆解且压碎或压扁成不可复原状 。各种形状的容器罐筒等 应全部从轴向割开。机械部件容器 发动机、齿轮箱等 应清除易燃品和润滑剂的残余物。

    废钢铁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有害物质浓度超过GB5085.3中鉴别标准值的有害废物。

    废钢铁中禁止夹杂放射性废物。

    废钢铁的放射性污染按以下要求控制:

    废钢铁的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不能高于0.46 μSv/h

    废钢铁的α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检测值,不能超过0.04Bq/cm2;ß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检测值,不能超过0.4Bq/cm2;

    废钢铁中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禁止超过GB16487.6的规定。

    废钢铁经常粘有油和润滑脂之类的污染物,不能立刻蒸发的润滑脂和油会对熔融的金属造成污染。露天存放的废钢受潮后,由于夹杂的水分和其他润滑脂和油会对熔融的金属造成污染。露天存放的废钢受潮后,由于夹杂的水分和其他润滑脂等易汽化物料,会因炸裂作用而迅速在炉内膨胀,也不宜加入炼钢炉。为此,许多钢厂采用预热废钢的方法,使用火焰直接烘烤废钢铁,烧去水分和油脂,再投入钢炉。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250940 次     店铺编号11067586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如意事     专属客服:李春琳    

    1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