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烟垂壁的工作原理是可按一个单元或多个单元制作安装,控制机构装于墙面或柱面上,当发生火灾时,控制中心输出信号,使电机或执行机构启动,挡烟垂壁开始工作形成一带高500mm~800mm的挡烟垂壁,各单元徐徐上升直到恢复原位。展开、收回相关设备联动也可实现自动控制。
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本标准第4.6.2条规定的储烟仓厚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挡烟垂壁作为建筑物内防火分区之间的分隔物,消防挡烟垂壁的作用是在火灾时能够阻止烟和热气体水平流动,防止火灾时产生的浓烟迅速蔓延到其它分区,提高防火分区内的排烟效果。挡烟垂壁高度不得少于500mm,由屋顶面算起,分为固定式和电动式两种,一般为固定安装。
挡烟垂壁形成的防烟分区小于500米,同一防烟分区不跨越不同防火分区,挡烟垂壁下垂高度为吊顶下≥500mm,吊顶以上用挡烟材料做挡烟封堵,无吊顶为梁下≥500mm,同时要满足挡烟垂壁下垂高度要大于排烟风机口所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