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2] 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市(区)县级机关受理,是主要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职介行业。
流程优化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对流程做出优化:由于人力资源服务职业资格证已经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根据国家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2] 和省人力社保厅有关要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材料中取消了“需要3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规定限制,改为“有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并进一步简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审批流程,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度,从法定的10个工作日办结时限“提速”为即办件;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告知。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告知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告知承诺事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事后监管措施等。
3.承诺。申请人签署承诺书。
4.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承诺事项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同意的,发给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同意的,书面告知理由。 [3]
自助政务服务终端申请
[非工作时间内,在开通自助政务服务终端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中心,可以就近至自助政务服务终端申请办理 ;
窗口申请
对于不方便在网络办理的,可以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至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对应的窗口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