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生产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的原则,生产要服从的需要,实现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公司必须成立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生产教育,制订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生产管理人员。
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四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机构设置
组成机构主要有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中国技术防范认证中心、秘书处、会展部、资质评定管理中心、职业资格培训中心、《中国安防》杂志社等。
本协会内设中国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实施社会公共产品的认证工作。
本协会内设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文秘档案管理、行政财务以及会员管理等工作。
本协会内设会展部,负责社会公共产品展览、技术交流、行业论坛的组织工作。
本协会内设资质评定管理中心,负责行业内工程商企业资质评定管理。
本协会内设职业资格培训中心,负责对行业从业人员开展从业资格培训。
本协会内设《中国安防》杂志社,出版专业安防杂志,免费发送给会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并销售给广大社会用户。出版《中国防范行业年鉴》,为各界人士提供详实的行业信息。
本协会内设“中国安防行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