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

    联系:赵军

    手机:

    广州越秀区讨账公司,多年经验值得信赖

    2024-02-14 01:23:01 340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约定承担或有债务的计算公式和计算比例。需要指出的是,原股东承担的或有债务,一般是以原股东各自取得的股权收购款为限的。

    一般情况下,收购方与原股东会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基准日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基准日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收购方)承担。此种约定,实质上是目标公司将自己的债务转让给了原股东或新股东,是一份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让,需经债权人同意。故,此种约定在没有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效的。虽然此种约定对外无效,但在新老股东以及目标公司之间还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实务中,收购方一般会采取让老股东或第三人担保的方式进行约束。

    常见的很多债务关系当中,之所以债务人欠债不还很多情况下并非是资金不允许,更多的是存在使幸心理,耍赖不还。实际上面对这样的债务人,需要的是债权人能够强化自己的内心。而不是抱着乞求的态度来要求对方偿还。

    当面临追债的时刻,很多人都会感到,要债困难重重,很多欠债人,存在着严重的赖账或者拖欠现象,让人深感无奈,如果走法律程序打官司,往往又要花费很多的费用,且万一不存在,足够的追债资料,那么更是麻烦不已。因此收债公司往往能够更加,客户的债务情况,进行分析追债,从而帮你能够在快时间段,追回相应的债务,从而排忧解难。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949601 次     店铺编号11047183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如意事     专属客服:孙翠翠    

    1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