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切割机是由机架、翻转台、横切机构、水平切割车、液压系统和电控系统六个部分组成。
1、机架
由左右纵梁、横梁、立柱、齿条、尖轨道等组成,主要的作用是使水平切割车在轨道上作水平运动及横切机构在其轨道上作垂直升降运动。
2、横切机构
由横切架、传动及跨越装置、导轮、摆动装置、切割钢丝等组成。传动及跨越装置带动横切架对坯体进行垂直切割,切割钢丝同时作双向摆动。
3、水平切割车
由车架、刮刀装置、切边装置、传动装置、挂线柱、槽轮组、平论组等组成。水平切割车两侧分别装有两组槽轮和两组平轮,由传动装置带动水平切割车在尖轨和平轨上来回行走,实现水平切割和“面包头”切割。
4、翻转台
由翻转架、大车、小车、翻转主油缸及行走油缸等组成,其作用是使用水平摆放在翻转台大车上的坯体向前翻转90°,并移动至切割位置,进行水平、垂直切割和六面切割,完成切割后再向后翻转到起始位置。
5、液压系统
由油站、电机、油泵、各类阀、管接头等组成。主要作用是使翻转台平稳准确的翻转90°,大车、小车同步移动到相应的位置。
6、电器控制系统
按照要求,实现所有动作的手动和自动控制。
钢线切割法设备由大功率油压机、传动定位滑轮及带有金刚石锯齿的钢线组合而成,油压马达通过传动滑轮带动钢线围绕被切割物体高速旋转进行切割,具有施工作业速度快、噪音低、无震动、无粉尘废气污染等优点,而且切口平直光滑,无须做善后加工处理。采用该技术,对于一些对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工期紧迫、环保要求高,以及一些大型混凝土结构拆卸、切割的工程,这些难题即可迎刃而解。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中的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结构设施拆除的施工及管理。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建筑拆除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向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