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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涪陵区代开医院出院证明,代开医院住院收据

    2024-05-12 01:00:01 16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疾病诊断证明出具办法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在保障病人隐私的同时提高服务效率,规范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开具,特作如下规定:

    一、患者门诊、住院病人疾病诊断证明书开具后应3日内在门诊服务台盖章(包括门诊休息一个月以上的假条)

    二、门诊病人就医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的,医师应当核实病人身份写疾病诊断证明。一个月以上的假条需有科主任签字并盖章确认。门诊服务台应核对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及有效身份证明(驾照、等)后,在门诊就诊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书上盖骑缝章。门诊医师应当主动提醒患者及时复诊,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并盖章。

    三、原则上不同意补疾病诊断证明,尤其是假条,特殊情况下,确需补病假条时应注意:

    1.患者就诊补假时,诊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写清楚病情、休假等情况;

    2.补病假条时,病假条上日期为此次来院就诊日期,建议休假时间应注明。

    患者在门诊完善对症相关检查后,由科室主治医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患者应在三日内前往医院门诊大厅服务台,由医护人员给予盖章;在门诊由医师开具的休假单也是在服务台盖章。

    患者在门诊完善就诊、问诊、检查、后,需要开具疾病证明书的,医师要核实患者的相关身份信息,才会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患者要求开请假条的,需要科室医师签字并盖章确诊。

    医院门诊大厅内有服务台,如患者需要在疾病诊断证明书及请假条上盖章,需要出示门诊病例、有效身份证(驾照、等)后,确认无误后医护人员给予盖章。

    医院怀孕证明病假条格式示范:

    姓名:杜莉莉 年龄:29岁 性别:女 病案号码:01627572

    疾病诊断:

    妊娠状态

    处理意见:

    xx年x月x日于我院产检,特此证明。

    医师:

    xx年x月x日

    本疾病诊断书请妥善保存,遗失不补

    流产证明一般是由住院部的医生给开具的,如果没住院的话,应该是该医院的门诊部医生给开具。如果你是怀孕一个月的话,是不需要开证明的,除非怀孕14周以上,那么国家是规定14周以上的引产是需要开证明的,如果是未婚的可以拿未婚证到计划生育部门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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