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申请组织其申请书需请军方用户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同时填写《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如该申请组织是部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对于民营企业申请军品时,需有军代表的推荐函/意见书,其内容至少包括:人员状况;技术、设备情况;产品质量状况;对配套企业,要注明产品与装备的关系(用在什么地方);说明生产的产品与军方推荐单位的关系。
为了保证军元器件的质量,我国制订了一系列的元器件标准。在70年代末期制订的“七专”7905技术协议;80年代初期制定的“七专”8406技术条件。以下统称“七专”(指:专人、专机、专科、专批、专检、专技、专卡或专线)
军工保密资格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后,同准备的其他的条件一起提交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或地市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2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向有关审查认证机构提出正式申请;
3审核包括三方面内容:
4审核部门经审核后,对是否同意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印章,并退送申请单位;
5申请单位将审核同意的《申请书》直接报送到有关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正式提出申请。其中申请一级保密资格的单位直接将《申请书》报送到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申请二级保密资格的单位直接将《申请书》报送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
6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单位《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首先对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7现场审核后,现场审查组组长向申请单位通报审查意见和结论;
8取得保密资格证书,并将有关审查材料报国家保密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备案,列入名录定期发布。
注: 现场审查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或者“中止”。依据相应等级的保密资格标准及评分标准,满分为500分,达到450分(含)以上为现场审查通过,450分(不含)以下为现场审查不通过。审查中发现申请单位达不到《评分标准》所列基本项要求的,中止审查。未通过现场审查的单位,6个月内不受理再次申请。现场审查中止的,3个月内不重新进行现场审查。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证书样式由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制定。
AS9100 是一份在ISO 9001 质量体系要求基础上开发的航空航天标准,其中加入了航空航天行业所建立的有关质量体系的附加要求,以满足DOD, NASA,以及FAA 等监管机构的质量要求。此标准旨在为航空航天行业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