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脚料通常是完整的制品或半成品,如纺织品、塑料制品、电子元器件等。下脚料产生于制造和生产过程中,由质量控制或操作失误等原因产生的损耗。下脚料可直接打碎再次加工成制品,适用于没有过多沉积物、有一定的密度和高质量硬度的原材料。
金属下脚料中的金属是可以通过加工再利用的方式进行回收的。例如,可以进行熔炼、铸造、压缩等加工,使其变成新的金属制品。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节约了原材料,减少了废弃物的产生。除了回收金属以外,金属下脚料还可以被综合利用,制成新产品。
金属下脚料是固废,需要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理。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规,对固废的处置进行了规定。因此,必须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储存、转移、处理等环节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
可回收型废钢有一定的体积重量的要求,在各种回收场地中需要提前进行判断确认,像一些报废淘汰的钢材,或是边角余料钢材,钢制品,铸钢材料,废旧机械零件,钢制式农具品等都是可以进行再次熔烧炼制的废钢材料,其中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些回收的废钢材料中不得混合掺杂合金废钢以及碳素废钢等。